党政机关网站开办审核/资格复核申请审核通过后,注册单位需将盖章的申请表、申请函,连同法定代表人或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均一式三份,递交至同级编办(中直党政机关通过机要通道递交至中央编办电子政务中心),编办审核通过后在将在系统发放网站标识代码。 事业单位不需递交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