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9月,公安部、中央网信办、中央编办、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印发《关于印发<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互联网网站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2562号文),决定自2015年9月底至2016年6月底,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互联网网站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文件印发以来,全国各地围绕专项整治行动出重拳、抓落实,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效。其中,辽宁省编办强力联合本省公安厅、省互联网宣传管理局和省通信管理局,成立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并制定了一系列连环举措,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据悉,本月底,中央四部委还将组织召开全国网络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督查会,重点就前一阶段的整治成果进行表彰批评。
辽宁省制定本省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方案》中明确要求,按照中央2562号文件要求,从2015年11月底至2016年6月底,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互联网网站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明确四个部门的职责与分工
1.各市编办会同同级互联网宣传管理部门、通信管理局开展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网站开办审核、资格复核、清理、统一标识工作;
2.各市公安机关、互联网宣传管理部门、编办和通信管理局指导、督促本地区、本行业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组织开展网站群建设。
3.各市互联网宣传管理部门、公安机关、通信管理局依据职责监督、检查、指导本地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网站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要求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落实安全保护措施,加强网站安全检测、通报预警、应急处置与演练工作,建立网站安全事件(事故)发现、保护现场与报告工作机制。
4.各市公安机关负责侦查打击非法入侵控制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网站牟取利益或从事非法活动,非法提供入侵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买卖信息系统数据和系统控制权限等违法犯罪活动。
实施专项整治行动具体措施
1.组织开展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网站开办审核和资格复核工作。
要求各市编办会同同级互联网宣传管理部门,组织开展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网站开办审核和资格复核工作,规范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网站域名和名称。
通信管理局配合相关部门对没有通过资格复核的网站取消备案资格,配合相关部门对不符合网站备案制度要求的新设网站集中督办。
2.组织开展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网站统一标识工作。
各市编办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开展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网站统一标识工作,对不合格网站标识及网站备案制度要求的网站集中进行督办。
3.督促指导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开展网站群建设。
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各市公安机关、互联网宣传管理部门、编办督促指导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开展网站群建设。
4.全面梳理本省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互联网网站底数,掌握网站安全现状。
5.组织开展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互联网网站专项检查工作。
各市公安机关会同互联网宣传管理部门、编办和通信管理局组织开展网站安全专项检查,为期三个月。
检查内容为网站开办资格、统一标识、网站群建设、网站安全防护状况、网站安全等级保护工作落实情况,发现问题督促整改。
6.通信管理局组织开展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互联网网站安全检测和通报预警工作。
7.公安机关严厉打击攻击破坏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互联网网站的违法犯罪行为, 通信管理局配合公安机关做好立案侦查工作。
8.通信管理局全面加强基础电信企业网站安全工作。
9.各市做好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总结。
总结材料包括:1、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网站底数;2、网站开办审核情况,取消网站备案资格情况;3、网站标识情况,在公安机关备案情况;4、网站群建设情况,以及通过网站群建设消除僵尸网站、中小网站数量,减少互联网出口数量,清理不合规、无标识网站数量;5、通过技术检测、安全监测、通报预警以及专项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网站安全隐患数量,网站落实整改情况。
下发两书开启“铁面”整改
辽宁省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不仅部署得当,在实施过程中也有条不紊。他们在对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进行检查前,会向受检单位下发《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网站专项整治行动检查通知书》,通知书中列出了检查时间和检查事项,以便受检单位提前准备。
如受检单位没有通过检查,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将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明确违规行为,限定改正时间,并要求其在规定期限内将整改结果以信函方式告知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
可以说,辽宁省四部门联合开展的网站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在全国树立了典范。他们强强联合、稳扎稳打、步步为营的工作方式和策略,为其他省开展网站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起到了很好的带头示范作用。
|